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医疗单位技术力量,经县政府同意(汀编委〔2017〕3号),报市人社局(龙人社〔2017〕264号)核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1:《2017年长汀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毕业,本市籍或长汀生源户口在本市外的毕业生;2.年龄应在30周岁(截止时间:1986年7月 17日以后出生)。
(二)年龄放宽至35周岁(截止时间:1981年7月 17日以后出生)条件:1.报考护理、助产、药(剂)学专业的,现为本县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2.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康复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五年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
(三)报考范围不受限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针灸(推拿)、康复治疗、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学、精神医学专业,2016年12月31日前在本县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现仍在岗人员。
(四)其他要求:?性别不限。?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五)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长汀县现有在编工作人员;
2.根据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
3.长汀县在编工作人员因辞职、解聘(含自动离职)距2017年7月 17日不满三周年;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不得报考。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岗位专业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采用面试考核办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套试卷两道试题。一道为综合素质题,一道为职业能力题。面试内容: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以及专业技能等。面试总用时10分钟,其中准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二)招聘岗位专业报名人数多于招聘人数以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试卷委托第三方命题。考试内容: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专业为护理或助产专业的,考试科目以护理专业知识为主; ?招聘专业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学、药学(剂)的,考试科目以《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医学基础知识公共科目为主。
(三)出现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①取得执业资格证者②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若同是取得执业资格证者或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名次排列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①先执业注册②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时间较长的排前。若上述办法不能确定,另行加一场笔试,报考者的名次排列按加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四)本次招聘未招满剩余的名额,组织第二次招聘考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 31日至8月11日(正常工作日)
地点:长汀县卫计局人事股(长汀县工贸新城红军园路口原计生指导站4楼)。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97-3160319(联系时请告知是在龙岩好工作人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个人简历一份,并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的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学历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打印的电子毕业证书)。长汀县生源户口在本市外的还须提供初(高)中毕业证书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现是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还必须提供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公章的在岗聘用证明(如实注明连续聘用年限和工作年限)。
2、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由人社、编办、卫计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或通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并对外公示。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以便考试准考证领取等考务信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联系手机不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全部后果由其报考者负责。
4.领取准考证及考核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并自带黑、蓝钢笔、2B铅笔、橡皮擦、垫板及小刀。笔试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
五、体格检查: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聘用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该岗位考试人数参加体检。经面试考核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缺席者(或已通知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视同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延体检。
(三)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义的,可在知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聘用办法:
(一)聘用考核工作由县卫计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采取定性分析,考核不计分值。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者,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由卫计局统一办理入编手续。聘用分配办法:每个岗位按笔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在设定的岗位人数及招聘单位内自主选择工作单位。
(三)在职报考者在拟录用办理相关手续前,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并无其他纠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缺额的,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各顺延递补一次:(1)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逾期未办理入编手续的;(3)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
(五)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汀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定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同级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经招聘录用后,需在本单位服务五年以上,五年内不得流通,服务期限未满离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参加招聘、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长汀县纪委派驻县卫计委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597- 6800361。
附件:
长汀县委编办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