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罗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各相关人员: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8〕200号)《龙岩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龙人社〔2018〕549号)《龙岩市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龙人社〔2018〕553号)及《关于印发<新罗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新人社〔2016〕216号)精神,现将办理201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具有新罗区户籍(或持有我区居住证),在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登记并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在新罗区社保机构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必须是在社区(村)申报、登记并经社区、街道(镇)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后,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中的就业援助卡页注明就业困难人员类型的以下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城镇居民;
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新罗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农村居民;
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10.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后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注意:以下人员不可以享受社保补贴:
1.女性年满55周岁(1963年1月1日前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1958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员;
2.个体工商户主;
3.劳务派遣人员:包括其中有任何一项社保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的人员;
4.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村、社区两委成员等)。
5.在其他部门或地区已享受同类补贴政策及享受期限已满的人员;
6.社会保险关系不属于新罗区的人员;
7.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
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根据《龙岩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龙人社〔2018〕549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额的1/2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计算,201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补贴310元/人﹒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130元/人﹒月。
三、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计算)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的地点、时间
1.申报地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进行申报,户口在村、镇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站进行申报。
2.申报时间:2019年3月5日—5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五、申报材料: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表》(附件1)或《灵活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表》(附件2)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复印个人信息的首页、就业失业登记情况和就业援助卡等页面;
4.本人有效的中国银行卡及卡面复印件一份;
5. 2018年度正常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地税缴费凭证、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6.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六、申报、审核、发放程序
1.申报:城镇居民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农村居民在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并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上签盖“与原件一致”的核对章以及审核人姓名,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上注明“2019年X月已申请2018X年X月--2018年X月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并在申报工作结束后7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2.审核: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应在30日内完成对本辖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材料的审核,并将申请材料、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及时上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复核: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60日内对街道(镇)报送的申请补贴人员信息与社保、民政等机构进行数据比对,甄别享受社保补贴人员的真实性,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发现补贴审核有误需及时反馈各街道(镇),予以修正。核实无误后签署复核意见,并将信息导入“福建省社保补贴信息系统”。
4.审批、公示: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新罗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 (http://fjxinluo.gov.cn/)给予公示。
5.资金申请、拨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公示期满并无异义后,向区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资金到位后,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中国银行个人账户。
七、其他事项
1.各镇(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对申请对象的身份、申请材料进行核验,申报人员花名册信息要准确无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镇(街道)上报要有汇总表(附件3)。
2.对弄虚作假、骗取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的,除追回被骗取资金外,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3.附件1、2可登录企动力好工作人才网(https://www.lyrc.cc/)或关注新罗就业微信公众号下载,附件3电子版将在工作群发布。
附件:
1.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表(点击下载)
2.灵活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表
龙岩市新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9年3月4日
本网站经福建省龙岩市人社局批准,为正规合法人才网站,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闽)人服证字〔2019〕第0801000113号
服务热线:0597-2222121 全国人才服务热线:400-1616-121
客服QQ:61599828 1012797380 信息监督员:上官桂英 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597-2222121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137号(原龙岩地区劳动服务公司2楼) 工作时间 8:30-17:30(周一至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