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及长期发展规划,经院务会研究同意,报县卫计局核准,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3名,根据长汀县卫计局关于印发《长汀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汀卫计【2018】128号)文件精神,经院务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县卫计局对招聘过程进行指导,县卫计局纪检组、医院行风办负责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秀。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梅昌
常务副组长:钟桂云
副 组 长: 袁跃华 陈宪明 张爱民 游向前 曹金来
成 员:马华安 肖毓满 吕红梅 钟仰彬 林华华
饶明健 朱丹彤 王胜荣 陈桃生 马桥银
张梅钧
(二)成立院内招聘工作监察小组
组 长:胡春雷
成 员:医院行风办小组成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其中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二)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人数要求
详见附件1:《福建省汀州医院2018年5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
(四)以下人员不参加本次招聘:
1.长汀县现有在编工作人员。
2.根据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及福建省汀州医院微官网等网站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
即日起--5月26日上午(正常上班时间 08:00-11:30,
14:30-17:30)
联系人:饶女士、林女士。电话:0597-6818088 (联系时请告知是在龙岩好工作人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2.地点:福建省汀州医院3号楼2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由人事科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并如实填写《福建省汀州医院2018年5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的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它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有关材料及岗位条件规定需取得的执业资格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2018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推荐表,毕业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延迟到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核对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书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委托他人填写或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报名,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有身高要求的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②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③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随时关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及福建省汀州医院微官网等网站发布的各项招聘有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人事科将报考人员资料整理汇总,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填写的《福建省汀州医院2018年5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签名。如发现报考人员报考资格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有伪造、提供虚假信息、有意隐瞒事实等,以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符合招聘报考条件人员公示:
经资格审查后,将符合招聘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及福建省汀州医院微官网等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者发给准考证,准予考试。
(五)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和报名情况另定,具体操作办法参照《长汀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和面试操作流程》。
四、体检
(一)依据面试或笔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发布体检通知。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管理办法和卫生行业规定,另加尿毒品检测,阳性者不予聘用,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报院务会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及福建省汀州医院微官网等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四)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试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采取定性分析,考核不计分值。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合同,为期2个月。
六、聘用
(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报名岗位予以聘用。
1. 在职报考者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且无其他纠纷,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2.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管理,与医院签订《福建省汀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或《福建省汀州医院工人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合同期限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名单报卫计局备案。
(三)出现以下情形者造成缺额的,按各招聘岗位及考试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1.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因本人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
3.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
七、待遇
新聘用人员自行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满后,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关资格证,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八、纪律与监督
(一)参本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长汀县纪委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597-6800361,医院行风办电话:0597-6818099。
附件1:《福建省汀州医院2018年5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福建省汀州医院2018年5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福建省汀州医院
2018年5月14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