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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罗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炉啦!
  • 发布时间:2020-03-16 10:07:26  |  来源:e龙岩  |  已浏览人次
  •  新罗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规定,结合新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二)坚持批次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三)坚持遵循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四)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符合招生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中学: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以上招生对象,下文简称“适龄儿少”。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公办学校:详见附件2、4。

    (二)民办学校:招收本市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少,其中新罗区户籍学生占招生计划数的85%,非新罗区户籍学生占招生计划数的15%。从2020年起,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南城校区和东肖校区)招收不符合新罗区初中新生入学招生条件的初中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参加中考中招。 

    四、招生办法

    (一)录取批次

    第一批:房产和户籍均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政策性对象子女。

    第二批:房产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

    第三批: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

    第四批: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新罗区非“七街四镇”(东城、南城、西城、中城、北城、西陂、曹溪七个街道及东肖、红坊、龙门、铁山四镇)户籍的适龄儿少,以及外县(市、区)到本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文简称“随迁子女”。  申请条件:1.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新罗区居住证(新罗区和永定区的提供有效居住凭证),截止至2020年6月26日在新罗城区居住并合法从业一年以上。

    2. 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连续缴交新罗辖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缴交时间从《新罗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当月至6月。

    (二)录取办法

    1.公办学校

    (1)第一、二、三批次

    根据招生计划,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适龄儿少按批次、积分在招生范围学校(见附件2、4安排入学。若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顺序,一生一录,总分高的适龄儿少先投档,且依据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到统筹片区学校(小学见附件3、中学见附件4);若第一批积分相同,房产积分高的优先录取;若第二批积分相同,按房产登记或备案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若第三批积分相同,按适龄儿少户口迁入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

    政策性对象子女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按类别录取。

    (2)第四批次

    第一、二、三批录取后,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顺序,一生一录,总分高的适龄儿少先投档,且依据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若积分相同,社保积分高的优先录取。初中录取时优先录取新罗辖区的小学毕业生;有空余学位时,再录取符合条件的非新罗辖区小学毕业生,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民办学校

    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录取,报名和招生录取纳入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志愿填报顺序分别录取到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的南城校区或东肖校区。当某校区填报第一志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某校区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电脑随机录取;未招满校区从填报另一校区志愿未录取的名单中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直至招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按招生政策录取到公办学校就读。


    五、积分计算办法


    (一)第一、二、三批次积分计算办法

    第一、二、三批次积分含房产积分和户口积分。

    1. 房产是向开发企业购买的商品房,以市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为准,无须查询房产登记时间;除此之外已办证的房产(如二手房、自建房等)以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系统的房产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不足一个月的均按一个月计算(下同)。

    2. 户口以迁入的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选择一方和适龄儿少累加计分。户口在招生同片区内的时间可累计积分。

    (二)第四批次积分计算办法

    第四批次积分含稳定居住分和职工养老保险分。

    1. 稳定居住分

    (1)随迁子女取父母一方居住时间计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

    (2)2018年12月31日前随迁子女户籍单独寄在新罗城区亲友家的, 按月计分,每月1分,其父母双方不参与计分。2019年1月1日之后随迁子女户籍单独寄在城区亲友家的,不予计分,取父母一方居住时间计分。

    2. 职工养老保险分

    随迁子女父母按缴交新罗辖区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含职工养老保险有中断的),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双方可累加计算。


    六、政策性对象


    (一)企业职工子女

    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的年纳税均达100万元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所聘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总经理子女、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二)现役军人子女

    驻新罗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员、原森林武警)。

    (三)其他符合龙岩市委、市政府,新罗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政策性对象子女。

    (四)港澳台胞、侨胞及外籍子女。

    以上政策性对象子女,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由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七、登记建档工作


    (一)登记建档时间

    公办、民办学校:2020年6月27日—7月8日

    (二)登记建档方式

    1. 网上登记方式:通过下载“e龙岩”APP、关注“e龙岩”公众号或访问“e龙岩”网站(网址:www.longyan.cn)等方式进行登记。

    2. 便民服务登记:无法自行网上登记的家长,于2020年7月4日到居住所在地学校,由工作人员指导网上登记。

    (三)登记建档所需材料

    1. 第一、二、三批次

    (1)户口簿(须提供适龄儿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少本页,下同);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

    (4)初中入学须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2. 第四批次

    (1)户口簿;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

    (4)初中入学须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5)父母一方居住证(新罗城区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可视同居住证)。

    新罗区、永定区户籍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与居住有关的任一有效凭证或新罗城区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凭证为缴交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等票据(缴交水电的票据须分别以水务部门和电业部门出具的凭证为准,下同)或之前办理的暂住证。

    若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政策性对象

    (1)生产性企业: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③近三年完税票据;④户口簿;⑤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⑥父母双方身份证;⑦受聘人员须提交该企业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和工资发放凭证。受聘高级技术人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军人:①军人证;②结婚证;③户口簿;④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⑤其他相关材料。

    (3)其他:①户口簿;②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③父母双方身份证(港澳台胞、侨胞及外籍的,须提供居民居住证);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含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八、关于房产与户籍的说明


    (一)房产要求

    须住宅或商住用房,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土地证》为凭证,证书登记时间或房产备案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26日。房屋产权人应是适龄儿少父母(或适龄儿少本人),且房产面积大于50平方米;若房产面积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唯一住房,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截止至2018年1月31日;若房产产权属共有的,其个人产权占有份额大于50%且面积大于50平方米。

    有关房产历史遗留问题,按照《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教育局关于新罗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新政综〔2018〕31、32号)及龙岩市教育局《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岩教信访复字〔2015〕29号)文件执行。

    (二)户籍要求

    适龄儿少的户籍应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26日。

    (三)祖辈房产

    房产、户籍在片区内的“三代”同户(适龄儿少出生时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祖辈在同一户口簿)同住,且父母及适龄儿少在城区内另无房产的,可凭祖辈房产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

    (四)无证商品房

    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但业主已实际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商品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近一年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并以市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计房产积分。

    (五)无证自建房

    合法自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业主已实际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自建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土地审批的权源等材料和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并以缴交水电或燃气的起始时间计房产积分。

    (六)单位集资房或村(居)开发的商住房

    单位集资房或村(居)开发的商住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已实际入住,户口在单位集资房或村(居)开发的商住房同一片区,且父母及孩子城区另无房产的,按第一批登记建档;若户口不在单位集资房或商住房同一片区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当年与单位或村(居)签订的原始合同、缴款发票和近一年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并以购房时缴款发票时间计房产积分。

    (七)未办理交房手续商品房

    未办理交房手续的商品房,按第三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房产同一片区,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银行缴交凭证),并以市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计房产积分。

    (八)购买“二手房”

    购买“二手房”入学的,必须是该房原业主子女没有在该片区小学或中学就读,即每套房产小学每六年、初中每三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入学机会(合法多生育除外)。二手房学位占用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九)廉租房或公租房

    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与市住建局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视同居住证。报名时须提交与市住建局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


    九、其他规定


    (一)在招生登记建档时若提供虚假材料,属第一、二、三批招生对象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属第四批招生对象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若登记学校学位不足,第一、二、三批次中未被预录取的对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空余学位数公布后,小学可任选片区内(见附件3)3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中学选择片区内的统筹学校(见附件4)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是否服从统筹安排。第四批次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任选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小学6所,中学3所)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是否服从统筹安排。有意填报民办学校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的适龄儿少,应同时填报南城校区和东肖校区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服从统筹安排。

    (三)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少,应按《2020年新罗区中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中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登记,若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登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符合招生条件或第四批对象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四)适龄儿少被学校(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得申请调剂。

    (五)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的,由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新罗区教育局窗口办理。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主管部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负有组织、指导、监管责任。学校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于2020年6月18日前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做好宣传工作。新闻宣传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行正面引导。积极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利用新闻发布会、访谈,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等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部门职责。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人社、房屋征收中心、税务、市场监督管理、民政、残联、双拥办、工信科技局、发改局、组织部、台办、侨办、广电、电讯、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把关,对报名系统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四)规范招生行为。学校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录取办法进行招生,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按省学籍管理规定,做到人籍一致。

    (五)强化监督管理。坚持“谁佐证、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通报、倒查责任追究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区教育系统纪委举报电话:2325782,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举报电话:5320133。
    十一、本方案由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7-3300211,0597-3300233。 

    附件:

    1.2020年新罗区中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0年龙岩中心城区及周边“五镇”小学招生计划、范围片区一览表


    3.2020年龙岩中心城区统筹片区安排志愿学校(小学)一览表


    4.2020年龙岩中心城区中学招生计划、范围和统筹安排志愿学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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