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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2011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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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8-04 17:36:08 | 来源:龙岩人才网 | 已浏览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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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11〕27号)和《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新政办〔2011〕105号)精神,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中心任务,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上级有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和顶编聘用及编外卫技人员。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考试的岗位及人数
1、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卫技人员23名,其中:西医9名、中医2名、妇幼1名、公卫2名、检验1名、影像6名、药剂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一《2011年新罗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技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顶编聘用护士2名(大池卫生院1名、万安卫生院1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表二《2011年新罗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顶编聘用护士计划一览表》)。
3、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外卫技人员30名,其中:西医4名、中医1名、妇幼1名、护士18名、检验1名、药剂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三《2011年新罗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农村卫生事业,具有为农村卫生事业奉献的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体检标准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人员或在本系统在岗临时聘用人员工作满一年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因违反计划生育、综治受到处理,无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2011年8月23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于正常上班时间到新罗区卫生局人秘股(新罗区妇幼保健院三楼)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个人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报到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求新罗区生源的还必须提供初(高)中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要求新罗区户籍的还必须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在本系统在岗临时聘用人员工作满一年的还必须提供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公章的在岗聘用证明(注明连续聘用年限)。
(2)网上报名:报名者到www.xlrc.com的下载中心下载表格(直接点击此处可下载),如实填写后,发送邮件到0597-2321181@163.com,并于8月23日前用特快专递邮寄同现场报名相同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待领取准考证时提交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上述相关证书原件,若有误者则不予报考。联系电话:0597-2321181、2326696,传真:0597-2321181。邮寄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城溪畔路17号 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局人秘股,邮编:364000,联系人:黄玉龙。
(3)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报考者应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四、考试形式、内容和录取方法
1、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笔试范围:对应岗位的执业资格考试,包括本专科专业知识、三基理论和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体检与考核。体检和考核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已通知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核。主要是进一步审查考生资格、考察了解考生现实表现。
(3)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依次递补。
3、录取办法。根据编制内和顶编聘用及编外招聘计划岗位数采取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选人员。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新罗区生源优先、以取得中级职称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顺序录取。录取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已取得中级职称人员优先。
若公卫、影像、检验岗位有空缺的,可从临床专业考生中按成绩高低自愿递补。
4、系毕业生的,应及时将个人档案转至区人事局,以便查档。
5、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6、在职人员被聘用的在录用时需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无其他纠纷。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1、编制内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必须在所聘用的单位服务三年以上,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区现行工资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已有工作单位的在编人员按调动程序办理。
2、顶编聘用的护理人员先实行人事代理顶编聘用,与用人单位订立为期4年的聘用合同,其工资待遇按《新罗区部分特殊岗位顶编聘用人员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本科毕业生按每人每月1700元、专科毕业生按每人每月1600元、中专毕业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社保、医保等政策性福利,按规定单位缴交部分已包含在工资中,经进修提高学历后,可按新学历标准发放工资,连续顶编聘用满2年的,根据编制空缺情况,经编制、人事等部门批准后,在编制限额内按一定比例进行仅面向顶编聘用人员的入编聘用考试,通过考试者给予入编聘用。
3、编外招聘的卫技人员全部实行劳务派遣,其工资待遇参照顶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本科毕业生按每人每月1700元、专科毕业生按每人每月1600元、中专毕业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社保、医保等政策性福利,按规定单位缴交部分已包含在工资中,经进修提高学历后,可按新学历标准发放工资)。
六、其它事项
1、受聘者有如下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本系统的招聘:①公示期满、体检合格后一个月内未能按时到岗(调动人员适当放宽);②公示期满、体检合格后15天内未能按时签订就业协议书;③审查档案时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④不服从安排。
因此情形造成空缺,依序递补。
2、报考人员请保持联系手机(电话)通畅。
3、凡与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对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调配工作进行监督。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及报名登记表,请点击此处下载!
新罗区卫生局
20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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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7月26日新罗区人才招聘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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