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龙岩消防支队关于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3-04-25 14:22:09  |  来源:龙岩人才网  |  已浏览人次
  • 龙岩消防支队

    关于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又称武警龙岩市消防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是一支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受公安部领导的现役部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龙岩市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由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有效缓解当前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支队决定在龙岩市范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制)主要从事安全保卫、灭火救援、车辆驾驶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

    政府专职消防员19人。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愿意从事执勤灭火工作、消防车辆驾驶的青年,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有志为保卫龙岩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未婚男性公民。

    2、学历: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周岁至27周岁。

    4、身体条件: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五官端正、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身体健康的人员。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的优先招聘

    1、具有驾驶证件的。

    2、从部队退役且表现优秀退役的;

    3、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4、有运动特长的、有技术专长的。

    三、工资和福利待遇

    1、工资标准。2200元/月,按工龄每年递增100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发放采取“按劳分配,按劳取酬”的原则,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驻勤工资、绩效工资、激励奖金、岗位补贴等组成,并参加社会保险,担任班长或副班长的每月岗位补贴另发100元,担任驾驶员的每月岗位补贴另发200元,可根据单位经济条件提高岗位补贴工资。

    2、伙食、住宿和服装。外出值班期间,由单位依照现役义务兵标准提供伙食,按照规定统一着政府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

    3、保险。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相关规定购买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项目保险;

    4、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劳动法》和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执行,均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5、工作与休息时间。休息时间根据岗位不同进行实时调整(正常周末两天休息)

    6、政府专职消防员因公受伤,医疗费参照部队给予报销。

    (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有关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支付,并为每人购买保值为50万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期和试用期月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过节费按士兵的标准发放。

    7、详情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确认。

    四、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员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形式。被征召人员实行一个月左右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消防部队要求,实行“统一征召、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使用”的原则,充实到消防大、中队从事灭火救援、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被征召人员执行消防部队规定,部队一日生活制度,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统一安排被装食宿。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为:4月24日至5月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者需携带1寸红底照片6张,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退役士兵追加退役证件复印件)及相关学历、医院体检表送交市消防支队。

    (二)报名结束后,消防支队将根据报名情况,经筛选后,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路119号龙岩市消防支队(液达林大酒店对面)

    邮   编:364000

    联 系 人:黄参谋

    联系电话:18950888119

    五、征招程序及要求

    按发布告示、接受报名筛选、面试预选、体检、体能测试、政审、预定名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等手续进行。其中注意事项有:

    (一)各类费用。报名考试期间报名人员体检费、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报名合格后体检费用由消防支队支付。

    (二)录用要求。符合初选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1个月的集中统一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充实到消防支队、各大、中队工作。

    附件:报名表
      注:以上信息仅来源于龙岩好工作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