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龙岩消防支队接警(诉)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 发布时间:2013-11-21 14:57:41  |  来源:龙岩人才网信息中心  |  已浏览人次
  • 龙岩消防支队接警(诉)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又称武警龙岩市消防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是一支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受公安部领导的公安消防部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龙岩市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由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有效缓解当前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支队决定在龙岩市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聘接警(诉)文职人员。

    一、招聘对象、数量

    消防指挥中心接处警(接诉)员,人数6人(含火灾投诉举报中心),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户籍:要求为龙岩市城镇常住户口,能够熟练掌握当地方言的人员。

    3、学历: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年龄:18周岁至27周岁。

    5、身体条件: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五官端正、语言表达能力强,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163厘米),身体健康的人员。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2、获得计算机二级及以上的。

    3、从部队退役且表现优秀退役的。

    三、工资和福利待

    1、工资标准。2200/月(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保险购买费用),每年递增100元。试用期1个月,工资1500/月。

    2、住宿和服装。无住宿,按照规定统一着政府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

    3、工作与休息时间。接处警人员实行轮班制度。

    4、保险。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相关规定购买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项目保险。

    5、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劳动法》和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执行,均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6、详情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确认。

    四、招聘培训

    招收工作由支队指挥中心负责,政治处、纪保督查科协助,报名时间截止2013125日,报名结束后由支队统一组织面试和笔试,确定录用后人员的培训由作战指挥中心、信通科和防火处负责。经培训、考核、试用合格后,与龙岩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合同上岗。

     

     联系人:张植洪   18060191968   13599600413

     

    附件1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接警(诉)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