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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岩市公安局网上督察中心公开招聘协勤人员简章
  • 发布时间:2016-07-27 18:00:14  |  来源:龙岩好工作人才网  |  已浏览人次
  •  为加强全市公安机关网上督察力量建设,推进全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规范运行,龙岩市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辅警人员。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3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热爱公安事业;

    2.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龙岩市户籍公民(有计算机专业、中文专业或2年以上从事公安机关辅警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或优先录用);

    3.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较强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好。

    4.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有计算机专业、中文专业或2年以上从事公安机关辅警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或优先录用);

    6.能适应值班工作;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和党政处分等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向龙岩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芳芳,联系电话:0597-3298259、5269289@163.com(联系时请告知是在龙岩好工作人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派遣公司地址:龙岩市西安南路25号

    (三)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报考人员需填写《龙岩市公安局协勤人员招录报名表》。

    五、考试内容及程序

    1.面试。面试由龙岩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龙岩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根据体检医院确定的标准执行并由参检人员个人支付。

    六、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1660元/月;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仅发基本工资。

    3.工作时间要求:正常上班、值班,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4.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被聘用的人员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在培训期间进行严格考核,如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两年一签。表现突出、工作特别优秀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续聘人员视情增加薪资待遇。

    5.本简章由龙岩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龙岩市公安局协勤人员招录报名表》

                               

    龙岩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龙岩市公安局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