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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023
  • 发布时间:2017-10-23 10:11:44  |  来源:龙岩人才网  |  已浏览人次
  •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根据县卫计局《关于印发<长汀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外卫生技术专业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汀卫[2016]3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备注

    1

    临床护理

    4

    中专及以上

    护理

    取得护士

    执业资格者优先

    2

    公共卫生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3

    口腔科

    1

    大专及以上

    口腔医学

    取得口腔执业资格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2时,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由我院在招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数名专家,与我院人员组成面试小组(人数为单数)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整个过程邀请卫计局指导监督。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时,采取笔试的方式确定人选。具体操作办法参照《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3、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出现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①取得执业资格证者②学历高者。若上述办法不能确定,由县卫计局与我院组织加一场笔试或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排列按加试的笔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1月03日
    2、报名地点: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人事科;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597-3361398,15960901256(联系时请告知是在龙岩好工作人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3、报名方式:所有应聘者需携带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材料包括
    (1)《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签字(见附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

    (3)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县卫计局和我院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5、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手机畅通,以便通知考务信息,因报考人员联系手机不畅通无法联络造成的全部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六、体格检查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聘用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该岗位考试人数参加体检。经面试考核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2、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延递补1次。

    3、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4、已通知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愿放弃资格。

    七、录取办法

    1、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者,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员由我院统一办理入职手续。

    3、在职报考者在拟录用办理相关手续前,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并无其他纠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缺额的,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缺额(仅递补一次):(1)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逾期未办理入编手续的;(3)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

    八、相关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编制外人员,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确定聘用关系,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我院规定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1、县卫计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考试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3、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4、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电话:0597-6831020。

    附件: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