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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高校毕业生来岩留岩求职创业见习交通住宿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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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0 08:43:00 | 来源:龙岩好工作人才网 | 已浏览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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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为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来岩留岩求职创业见习,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精准对接帮扶和提供便利,减轻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见习负担,增加高校毕业生在龙岩求职的成功率,引进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储备,增强城市活力,促进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对高校毕业生来岩留岩求职创业见习给予交通、住宿补贴。
一、补贴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3年内(以毕业证书日期起始计算)未在岩就业的外地毕业生来新罗区及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山海协作区求职创业见习的,并有住宿需求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15天的交通、住宿补贴,每人仅限享受1次。
“外地毕业生”指的是:(1)非龙岩市新罗区户籍高校毕业生;(2)居住地为新罗区外的高校毕业生;(3)台湾籍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新罗区辖区旅店住宿费每人每日补助最高100元(凭住宿发票,日住宿费不足100元按实补贴,超过100元的按100元补贴);区内交通费每人每日补贴20元,区内交通费补贴时间与住宿日期相同。两项补贴最多不超过15日。
(二)龙岩市内新罗区户籍外(含居住地为新罗区外,下同)来岩留岩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交通车旅费补贴50元;省内市外户籍来岩留岩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交通车旅费补贴100元;省外户籍来岩留岩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交通车旅费补贴300元;台湾籍来岩留岩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交通车旅费补贴1000元。
(三)上述(一)(二)项补贴不得分项单独申请。
(四)鼓励支持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腾出房源给本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岩求职创业见习期间住宿,按提供100个床位以下给予院校每年补贴5万元,100—200个床位给予院校每年补贴10万元,200个床位以上给予院校每年补贴20万元。
三、申报途径
(一)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岩留岩求职创业见习的交通、住宿补贴,向龙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
(二)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向毕业所在的高校申请住宿。
四、保障措施
(一)高校毕业生来岩留岩求职创业见习的交通、住宿补贴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其中: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岩留岩求职创业见习的交通、住宿补贴据实列支;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住房建设和设施配套由高校各自负责,市级财政给予床位补贴。
(二)龙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经办实施,制定办事指南,开发“高校毕业生交通住宿补贴申报”端口程序,方便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岩留岩交通、住宿补贴申报。
(三)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制定本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住宿申报、入住、运行、管理等实施办法,为住宿配备必要的生活设备设施。
五、其它事项
(一)加强对高校和毕业生的政策宣传工作,让交通、住宿补贴政策惠及更多的来岩留岩高校毕业生。
(二)各县(市、区)参照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见习交通、住宿补贴办法并实施。
本通知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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