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菁华英才 才聚漳平”行动的意见》精神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育力度,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一、教育类人才引进
(一)集聚一批教育类引进生
1.引进生根据学历层次划分为两类
(1)博士引进生:具有全日制博士师范类毕业生,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
(2)硕士引进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师范类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及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毕业生),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
2.政策待遇
引进生最低服务年限8年,除享受用人单位同级别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级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以下补助。
(1)安家补助。分别给予博士、硕士引进生60万元、48万元(32万元)安家补助(其中“双一流”高校及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补助48万元,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补助32万元)。安家补助分两次发放,入职满一年发放50%,满8年发放50%。
(2)购房补助。引进生在漳平市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引进生补贴15万元;硕士引进生中,“双一流”高校及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硕士引进生补贴10万元,福建师范大学硕士引进生补贴7万元。享受购房补贴所购房产8年内不得转让,如未满8年转让的,按规定金额退回补助款。服务满8年未享受购房补助政策,仍在岗需购房的,同样按以上标准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引进生服从工作安排,在漳平市范围内学校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未满服务年限的全额退还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引进生具体资格条件、相关待遇以年度招聘公告为准。
(3)通过专项直招或公开招考录聘的博士、硕士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满5年的允许申请调动;服务满8年仍在岗需购房的,按以上标准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返聘一批高层次教育人才
返聘一批已退休的高层次教育人才(仅限于正高级职称人员及福建省特级、A、B、C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并从事高考、中考科目紧缺学科的教学人员,含市内、市外退休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每年每人给予5万元专家津贴补助。返聘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福利等待遇由返聘单位发放,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责。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
二、医疗卫生类人才引进
(一)集聚一批医疗类引进生
1.引进对象
由市卫健局编制年度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指导目录,每年计划引进5名“双一流”医学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近五年内毕业且从事医生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福建医科大学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最低服务年限8年。
2.政策待遇
引进生在聘用期间,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以下补助。
(1)安家补助。分别给予本科25万元、硕士50万元、博士7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安家补助分两次发放,入职满一年发放50%,满8年发放50%;
(2)购房补助。引进生在漳平市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硕士、博士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补贴。享受购房补贴所购房产8年内不得转让,如未满8年转让的,按规定金额退回补助款。服务满8年未享受购房补助政策,仍在岗需购房的,同样按以上标准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引进生服从工作安排,在漳平市范围内医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未满服务年限的全额退还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引进生具体资格条件、相关待遇以年度招聘公告为准。
(二)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每年力争引进若干名学科带头类优秀医疗卫生人才,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执业医师(近五年在市外三级医院从事医生工作,且专业符合用人单位需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性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8年。聘用期间除享受单位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8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并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安家补助分两次发放,入职满一年发放50%,满8年发放50%。
(三)返聘一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
返聘一批已退休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仅限于临床医生〈含中医类〉,含市内、市外退休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返聘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福利等待遇由返聘单位自行确定,所需经费由返聘单位负责。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
三、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
除教育、医疗卫生外,为充实水利、规划、交通、法律、新闻采编播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每年计划引进10名“双一流”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优秀毕业生(含近五年内毕业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聘用期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8年内,由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20万元、35万、55万元安家补助。在漳平市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5万元、10万元、15万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及相关紧缺专业部门
四、教育、医疗类现有人才培育措施
1.培养一批名师名校长。继续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每三年一届培养漳平市级以上名师100名、名校长10名。鼓励优秀校长(名师)与省内外名校长(名师)开展师徒结对,对开展教科研项目、教育活动、学习培训等所需经费适当补助,所需资金从教育专项资金安排。
2.培养一批名医。建立名医工作室,每个工作室补助10万元,连续补助三年,每年不超过2个,所需资金从医疗卫生人才培育经费统筹安排。每三年评选漳平市“名医”10名,由市级人才专项资金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