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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务派遣制驾驶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1-11 08:51:23  |  来源:龙岩好工作人才网  |  已浏览人次
  •  因工作需要,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驾驶员1名(A1证及以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2.男性,中职(含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的情形)。

    4.驾驶证取得时间、实际驾驶准驾车龄5年及以上。

    (二)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1.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3.吸毒或有过吸毒史的;

    4.曾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近三年驾驶车辆发生重交通安全事故的;

    8.有其他不能应聘驾驶员情形的。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原则上不接受两种方式同时报名。报名人员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与其他材料一并现场提交,或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54541987@qq.com。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597-3373710,现场报名地点: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908室。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4.报名材料:报名表原件和近期1寸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技术实测。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驾驶技术以及应急处理。

    (三)体检和考察。体检对象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组织进行考察。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五)签订合同。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上岗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

    三、薪酬待遇

    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办法,缴交五险一金,具体参照龙岩市人民检察院相同岗位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招聘监督电话:0597-3373709。未尽事宜按照《龙岩市检察院机关临时性岗位用工管理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报名表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