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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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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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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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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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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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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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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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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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合同制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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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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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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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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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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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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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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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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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招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政务服务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3月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该岗位属于面对办事群众的服务窗口,必须有较强的沟通服务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起至4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者到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综合股报名,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2),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彩色照片2张。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彩色照片(jpg格式)打包压缩到同一文件夹(邮件及附件名:应聘者姓名)发送至邮箱:lcxxzzx@163.com。联系人:柯先生,联系电话:0597-3322699。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形式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总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时,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以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审批服务知识及计算机操作能力为主。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分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总人数未达30人时,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公布
考生成绩将于笔试、面试结束后在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按总分排名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通知体检。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发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参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组织人员对其政审考核,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统一与连城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连城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二年,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择优选聘。
七、管理办法及相关待遇
1.连城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需要派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作。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
2.连城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及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共同负责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关管理工作。
3.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待遇。按本县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按相关管理办法发放(县财政保障部分)。
八、纪律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597-3320802)。
九、其他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