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人社〔2021〕87号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杭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支持县内企业创业就业
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县内企业创业就业,帮助重点企业缓解招用工 难问题,根据《上杭县进一步提升城市化水平的十八条政策措施 (试行)》 (杭委办发〔2019〕46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如下:
一、企业认定依据
一 是规模以上企业、城市规划区内的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县 统计局认定名单为准; 二 是园区企业以县工业园区和县蛟洋工业 区认定名单为准; 三 是重点企业为县龙头企业,以县直有关部门认定为准。以上企业名单每年动态更新。
二、 政策执行起始时间
本措施实施办法提及的“新员工” “新取得” “工作满一年 以上” “工作满三年以上” “近一年”等涉及时间描述的政策执行起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三、 激励政策与措施
(一)引进高校毕业生奖补
1.政策内容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毕业5年内、近1年到两 个工业园区和城市规划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含当年列入重点培 育上规模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的就业者,3年内给予500~2000元/月的补贴。
2.申报说明
(1)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6月底前集中申报上一年度的奖补,每年申报1次。
(2)补贴标准:普通大学本科生补贴500元/月,“双一流” 大学本科生补贴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补贴1200元/月,博士生补贴2000元/月,补贴期限3年。
3.申请材料
《上杭县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奖补申报审批表》(附件1) 一式三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复印 件一份; 《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保(养老、工伤、失业,下同)的证明。
4.申办流程
(1)企业汇总并填写《上杭县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奖补申报审批表》;
(2)企业将申请材料交到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保经办机构 对稳岗员工的社保缴交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于每年6月 底前向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业务窗口申请上一年度的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奖补,联系电话3991236;
(3)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汇总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名 单、高校毕业生数、奖励金额,汇总填写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发放到申请人帐号。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叠加奖补
1.政策内容
对来上杭中心城区创业的创业者,在《龙岩市一次性创业补 贴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龙人社〔2019〕24号)补助50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予以叠加补助2000元。
2.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以下两类人员: ①在我县实现自主创业的 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②具有我县户籍、在 我县登记失业或求职登记,近3年在杭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2)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首次在上杭县行政区域内使 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②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份 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网店兼职经营 人员,不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就业登记的;用人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3.申报时间
2020年1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的5月份和11月份集中申报办理。
4.申请材料
《上杭县 一次性创业补贴叠加补助申请表》(附件2)一式 三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大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提 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网店需提供 网址以及网店实名认证信息、交易记录的截图照片;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
5.申办流程
(1)企业汇总并填写《上杭县一次性创业补贴叠加补助申 请表》后,将相关申请材料交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业务窗口申请办理,联系电话3991236;
(2)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汇总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申 报材料汇总初审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发放到申报的企业帐号。
(三)以工引工奖补
1.政策内容
鼓励员工“以工引工”,为我县两个工业园区企业推荐5人以上新员工入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奖励推荐介绍单位或个人 (含园区老员工)500元/人,每位员工只能被推荐介绍申报一次。 对高职以上院校引导应届毕业生到我县两个工业园区和城市规 划区内的重点企业就业,每输送5名学生入职且企业依法缴交社 保满六个月的,给予该院校补助就业推介费3000元,并同时可再按“以工引工”政策奖励招工介绍人。
2.申报说明
(1)上杭县工业园区、蛟洋工业区内企业分别以县工业园 区管委会和蛟洋工业区管委会提供名单为准,重点企业为县内龙头企业,以县直相关部门认定为准。
(2)新员工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经介绍入职,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企业依法缴纳社保。
(3)由推荐单位或个人提交奖补申报材料(推荐个人为入职企业的老员工时,由其所在企业统一 申报)。
3.申请材料
《上杭县招工介绍人奖励申报备案及审核情况表》(附件3) 一式三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企业为新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
4.申办流程
(1)招工介绍单位或个人向用工企业介绍新员工时填写《上杭县招工介绍人奖励申报备案及审核情况表》(附件3);
(2)表格经企业核对,经办人签字企业盖章后,在员工缴交社保之前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备案,联系电话3991236;
(3)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将每季度到期的各招工介绍 人报送备案表格(附件3)交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新招员工的社保缴交情况;
(4)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汇总初步审核通过的招工介 绍人奖励情况,汇总填写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公 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奖励资金拨付到招工介绍个人或单位帐户。
(四)稳定就业奖补
1.政策内容
鼓励稳定就业,本县籍外出就业人员返乡到两个工业园区和 城市规划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含当年列入重点培育上规模企 业)就业一年以上,三年内每年给予3000元就业补贴;对已在 我县两个工业园区和城市规划区内的重点企业稳定工作满三周 年以上的员工,奖励该员工500元/人。年,每增加一年工龄加奖100元,封顶1000元/人。年。
2.申报说明
(1)该项奖补仅限民营企业申报;
(2)奖补对象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入职,且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工作满三周年员工奖励的起始时间以2020年1月1日算起;
(3)外出返乡就业人员以其上一年度在县外缴纳社保的证明为认定依据;
(4)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6月底前集中申报上一年度的奖补,每年申报1次。
3.申请材料
《上杭县企业稳定就业奖补申报审批表》(附件4) 一式三 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社会 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申报补助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外出返乡就业人员须提供上一年度在县外缴纳社保的证明。
4.申办流程
(1)企业填写并汇总《上杭县企业稳定就业奖补申报审批表》 (附件4);
(2)企业将填写好的《上杭县企业稳定就业奖补申报审批 表》(附件4)及相关申请材料,交到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保经 办机构对稳岗员工的社保缴交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于每 年 6 月底前向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业务窗口申请上一年度的稳定就业奖补,联系电话3991236;
(3)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汇总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名 单、奖励金额,汇总填写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发放到稳岗员工账户。
(五)技能人才引进奖补和技能培训叠加奖补
1.政策内容
对持有助理工程师(高级工)及以上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新到两个工业园区和城市规划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含当年列入重点培育上规模企业)就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三年内给予500-2000元/月的补贴,对上述企业现有员 工新取得证书给予同等补贴。在省市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县财对 新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级(四级)及以上且在本县就业的 予以每人叠加补助700元;新参加县人社局、省级重点以上技工 院校组织的职业培训或按项目运作培训获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且在本县就业的每人补助500元。
2.申请说明
技能人才引进奖补补贴标准: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每人 每月补贴2000元,工程师(技师)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助理工程师(高级工)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3.申请材料
(1)技能人才引进奖补: 《上杭县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奖 励申报审批表》(附件5-1)一式三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 份;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技能人才缴纳社保的证明。
(2)技能培训叠加奖补: 《上杭县职业技能培训叠加奖补 申报审批表》(附件5-2)一式三份;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 申报补助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其他材料按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材料准备。
4.申办流程
(1)技能人才引进奖补:企业填写并汇总《上杭县技能人才引进奖补申报审批表》,其他流程参照“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奖补”申办流程办理。
(2)技能培训叠加奖补:个人填写《上杭县职业技能培训 叠加奖补申报审批表》,其他流程参照《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 规程》 (龙人社〔2018〕553号)文件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申报流程办理。联系电话:3991236。
(六)职业院校实习补贴叠加补助
1.政策内容
提高职业院校实习补贴标准,在市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县财 予以叠加补助,对职业院校组织在校生在我县两个工业园区和城 市规划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参加“顶岗实习”三个月以上的,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费补助500元,连续补助三个月。
2.申请材料
《上杭县职业院校实习补贴叠加补助申报审批表》(附件6)一式三份;其他材料按照职业院校实习补贴申报材料准备。
3.申办流程
院校汇总《上杭县职业院校实习补贴叠加补助申报审批表》,其他流程参照《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 (龙人社〔2018〕553号)文件中“职业院校实习补贴”的申报流程办理。联系电话: 3991236。
根据杭委办发〔2019〕46 号文件精神,根据实施过程中的 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进行修订;若政策条款与中央和省、市有 关政策、规定冲突的,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凡我县出台的以及省市出台要求我县配套的政策与本政策重叠的,政策兑现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以上奖补政策不可重 复享受,同时符合两条以上补助政策的,按补助标准高的执行,所需资金从县财政支出。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2 年 1 2 月 3 1 日。申报 2021-2022年度的奖补按照本文件规定执行,杭人社〔2020〕46号文件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