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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平县高素质哲学社科类人才遴选认定暂行办法
  • 发布时间:2023-10-30 15:31:58  |  来源:龙岩好工作人才网  |  已浏览人次
  •  第一章 总则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哲学社科类人才队伍,根据《中共武平县委 武平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才聚武平·智创未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委发〔2023〕2 号)及《中共武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平县“梁野英才”专项行动实施办法>等 7 份文件的通知》(武委人才〔2023〕3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工作目标

    从 2023 年起,每三年遴选认定 5-10 名武平县高素质哲学社科类人才。

    第二条 工作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遴选认定工作做到全面真实、择优遴选、客观公正、不搞平衡。

    2.坚持公认性原则。按照“社会公认、同行公认、群众公认”要求开展遴选认定工作。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遴选条件,保证推荐遴选质量。

    第三条 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武平县高素质哲学社科类人才评审工作小组,负责遴选认定工作的具体事务。遴选组成员由县委人才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委党史和方志研究室、县人社局、县文体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及县社科联相关人员组成。

    第四条 遴选的范围和对象

    1.遴选对象主要为哲学、社会科学、红色文化、党史党建、新闻传播、文艺创作、评论、互联网和数字文化等方面的新业态优秀专业人才。

    2.管理期内的人才工作室领衔人、高素质哲学社科类人才、退休人员(含返聘人员)不列入遴选认定对象。

    第二章 遴选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乐于奉献,敢于创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工作。

    2.在我县各行业中具有突出的专业造诣和社会贡献,代表着当前我县相关领域的领先水平,并能够发挥领衔、领军作用的专业技术从业人员。

    第六条 哲学及社会科学类资格条件。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成就突出,在全国、全省同行中有较高的声誉,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公开出版过有影响的个人专著,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奖励(不含专业学会和研讨会奖励)。

    2.独立完成或主持完成市级以上课题的研究项目,或至少参与 2 次以上省级、国家级课题的研究项目,其成果有较大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第七条 红色文化和党史党建类资格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主持或主编过 1 部(项)市级以上涉及红色文化、党史方志研究的重要著作或重大课题或公开出版过 1 部以上个人专著,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红色文化、党史方志研究类论文 2 篇以上,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在红色文化、党史方志研究相关领域具有显著成果的,可破格推荐入选。

    第八条 优秀新闻传播、文艺创作、评论、考古类资格条件

    1.新闻传播人才。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敢于讲真话,讲真理,不惟上,不惟权,只惟实;业务素质强,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及观察、分析、判断、写作能力,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有出色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驾驭现代采编工具的能力,同行中认可度较高,曾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市级以上部门表彰或个人作品获市级以上各类新闻奖。

    2.文艺创作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较高的文艺专业理论知识,较高的音乐、舞蹈等艺术素养,专业创作能力和策划能力强,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独立承担编导过至少一台县级及以上大型舞台展演节目。

    (2)具有较强的文学创作能力,熟悉客家传统文化,在推动非遗保护和传承方面有创见,独立开展田间调研 2 次以上并撰写非遗申报文本 2 次以上,编导拍摄非遗申报片 2 个以上。

    (3)在文艺创作相关领域具有显著成果的,可破格推荐入选。

    3.评论人才。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注重调查研究,撰写的评论内容能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观点鲜明、论述有力,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本人也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4.文物保护人才。从事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10 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主持或主编过 1 部(项)以上涉及文物保护的重要著作或重大课题;或公开出版过 1 部以上个人专著。

    (2)在文物保护研究相关领域具有显著成果的,可破格推荐入选。

    第九条 互联网和数字文化类资格条件。具有中级以上计算机类、通信技术类职称,且同时符合以下之一者:

    1.拥有互联网、数据化思维,能够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有能力对多样化的海量数据进行管理和使用,能解决互联网、数字化领域中的实际问题,进而在特定领域转化为有价值的信息和知识的跨领域专业型人才,具有 5 年以上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经验,并担任过 5个以上信息化项目建设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含数字化战略主管、技术实现专家、数字化转译员、数据型专业人才、组织保障人员。

    2.传统信息技术部门的技术人员,具有 5 年以上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经验,主持或参与至少 5 个信息化项目建设或以信息化专家名义参加过 5 个信息化项目评审,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以及业务部门中精通信息系统、并熟练操作的专业人员。

    第三章 遴选认定规程

    第十条 遴选认定程序

    1.申报方式。可通过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推荐、行业协会推荐、专业人士举荐等方式进行。申请人需向县委人才办提交《武平县高素质哲学社科类人才遴选认定申请表》、先进事迹材料及职业资格证书、表彰奖励、技术成果、CN 论文等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县委人才办根据本办法申报要求,对参评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审查合格的提交评审工作小组审议。在遴选认定过程中被举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3.综合评议。评审工作小组按照无记名投票,形成量化评价结果和综合评议意见,提出年度“武平县高素质哲学社科类人才”建议名单。

    4.遴选认定。将建议名单征求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意见,对不影响遴选认定的人选,由县委人才办将建议名单呈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社会公示。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武平县高素质哲学社科类人才”名单予以为期 5 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6.称号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县委、县政府确认为年度“武平县高素质哲学社科类人才”。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政策待遇。对入选高素质哲学社科类人才的给予每人 0.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发放“梁野英才卡”绿卡,纳入 G 类人才管理,管理期均为三年。

    第十二条 除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外,应积极参与县委人才办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社会文化活动及人才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 管理期内,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撤销其称号,并收回人才卡等:

    1.违法犯罪或受党政纪处分的;

    2.违反行业管理有关规定,不适合享有人才称号的;

    3.因其他原因,不适合享有高素质哲学社科类人才称号的。

    第十四条 管理期内,离开本县或退休的,可保留称号,但需收回人才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