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源
配售房源:未来城紫阳小区3、4、5号楼面积88-132平方米(总3栋,共252套,每套只能配售一个车位)。
配租房源:未来城紫阳小区2号楼,面积86-130平方米(共64套,作为临时过渡房使用);银雁小区公租房(一期共406套),面积42-120平方米。
二、原则
坚持“如实申报、严格审核、公开监督、违规必纠”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人才房配售、配租工作,对配售及配租房源、对象、价格、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三、对象
(一)配售对象
2019年2月1日之后新引进到新罗区工作及现有人才新入选C类及以上的,医社保在新罗区缴纳,且在新罗辖区内本人及配偶名下均无房产的以下三种类型人才:
1.符合《龙岩市人才评价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的七类人才。
特级人才: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其他符合省级高层次特级人才资格条件的人选;
A类人才: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省特级后备人才,以及其他符合省级高层次A类人才资格条件的人选;
B类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以及其他符合省级高层次B类人才资格条件的人选;
C类人才: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以及其他符合省级高层次C类人才资格条件的人选;
D类人才: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首席技术专家,市级遴选的产业领军人才,省名师名校长,以及其他符合市级高层次D类人才资格条件的人选;
E类人才: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四、五完成人,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以及其他符合市级高层次E类人才资格条件的人选;
F类人才:“双一流”建设学科、三大世界大学排名500强以内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龙岩工匠,以及其他符合市级高层次F类人才资格条件的人选。
特级和A类人才每年在新罗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B类、C类、D类人才每年在新罗区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新罗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纳税贡献较大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有教育突出贡献的人才。
(1)获评省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①生产性企业每年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以上(非生产性企业每年每平方米税收达到120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②生产性企业每年亩均税收达到13万元以上(非生产性企业每年每平方米税收达到150元以上)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取得符合产业需求的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普通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纳税贡献较大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①生产性企业纳税总额400万元以上且每年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非生产性企业纳税总额800万元以上且每年每平方米税收达到240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②生产性企业纳税总额500万元以上且每年亩均税收达到25万元以上(非生产性企业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且每年每平方米税收达到300元以上)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取得符合产业需求的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普通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上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直接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层管理人员;企业中级管理人员是指车间(副)主任、部门负责人等中层管理人员。
(3)教育突出贡献人才:在未来城辖区范围内的学校任教,获得省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区“十佳教师”或“十佳班主任”。
上述(1)(2)(3)点所述人才须受聘于在新罗区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每年在新罗区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原则上单个企业、单位安排配售对象不超过5名。
(4)医疗卫生人才:符合《新罗区卫生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中的引进对象(不含民营医院人才、退休人才、柔性引进人才),原则上安排配售对象不超过20名。
3.2019年以来,由我区新引进优质项目中,属于生产性项目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购地款)每2000万元给予1个人才房配售名额,配售对象为中级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符合产业需求的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普通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原则上单个企业安排配售对象不超过5名。
(二)配租对象
2019年2月1日之后新引进到新罗区工作及现有人才新入选D类及以上的,医社保在新罗区缴纳,且在新罗辖区内本人及配偶名下均无房产的人才。
1.上述配售对象;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般保障人才:
(1)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中、高级管理人员;
(3)取得符合产业需求的中级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人员或技师及以上人员;
(4)新入驻企业前期派驻的主要负责人;
(5)其他符合条件的一般保障人才。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才,省、市两级引进生,以及除医院、学校、科研院所以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再享受配售、配租政策补助。
四、保障方式与标准
(一)配售价格
配售价格按照紫阳小区(安置房)项目备案价执行,具体配售价格,将综合考虑楼层、朝向、户型等因素予以确定。
(二)人才房配售的奖励标准
1.新引进的市级A类及以上、B类、C类、D类人才,分别给予160万元、70万元、50万元、35万元购房补助;现有人才新入选C类及以上的,减半标准补助,分别给予80万元、35万元、25万元购房补助。
2.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给予30万元购房补助;对市级E类人才给予25万元购房补助;市级F类人才、教育突出贡献人才给予20万元购房补助;企业中级管理人员、取得符合产业需求的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15万元购房补助;取得符合产业需求的高级技师、普通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
3.对医疗卫生类引进对象,本方案与《新罗区卫生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中住房补贴标准不一致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实行。
上述奖励兑现时,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一房一车位”的原则实施,若人才房配售的奖励高于人才实际购房(含一车位)价格,则按人才实际购房(含一车位)价格给予奖励。人才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期间发生人才层次升级的,在扣除已享受奖励额度后按新标准予以发放。
(三)配租价格
以交房时的市场价为准(当前周边地段租金标准为10元/m²·月)。
(四)人才房配租的补贴标准
新引进市级D类及以上人才,给予免租金优惠;现有人才新入选D类及以上的,给予减免50%的租金。市级E类、F类、教育突出贡献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减免60%的租金;企业中级管理人员、取得符合产业需求的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新入驻企业前期派驻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减免40%的租金;取得符合产业需求的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给予减免30%的租金;取得符合产业需求的技师、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一般保障人才给予减免20%的租金。租房租金减免最长期限7年。
(五)配售、配租时限
人才房配售、配租时间具体以公告为准(预计紫阳人才房配售时间为2023年12月,配租时间为2023年5月;银雁小区公租房配租时间为2025年3月)。
在紫阳人才房和银雁公租房尚未交房之前,人才可在新罗区范围内自行租房,租金贴补标准为:A类及以上人才5000元/月、B类人才3000元/月、C类人才2000元/月,现有人才新入选C类及以上的,减半标准补助;D类人才1300元/月,E类人才1000元/月,F类人才800元/月,贴补期限至提供房源后不再发放,最长期限7年。享受配租政策的,应扣除人才本人前期已享受的租金补贴期限。租房贴补资金由龙传集团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收到租房贴补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至相关人才。
五、流程
(一)发布公告
由龙传集团牵头,龙雁组团管委会、区委人才办配合通过e龙岩、闽西日报、新罗TV等媒体发布人才房配售、配租申请公告。
(二)资格认定
配售、配租对象资格认定流程如下:
1.申请。人才房配售、配租申请公告截止日期前,人才个人需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户口本(已婚的同时提供结婚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龙岩市中心城区本人及配偶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人才类型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用人单位负责受理个人申请,核查申请材料,经核查无误后,填写《新罗区人才房配售申请表》或《新罗区人才房配租申请表》,并在人才房配售、配租申请公告截止日期前报区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
3.审核。在人才房配售、配租申请公告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龙传集团,龙雁组团管委会等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4.公示。会议研究通过后,由龙传集团公示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定为本次人才房配售、配租对象。
(三)组织选房
1.选房流程。具体选房操作流程根据选房时间节点及实际情况由龙传集团负责,龙雁组团管委会配合制定,报区委人才办审核确定。原则上按照人才层次,同等层次按服务时长顺序选房,当现有房源少于符合申请住房条件的同类人才人数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分配对象,本轮未抽中且有购买意向的对象可作为下一批人才房配售对象考虑,且具有优先选房权。
2.组织选房。由龙传集团牵头负责,龙雁组团管委会配合组织符合本次人才房配售、配租的对象进行选房。
(四)签订合同
由龙传集团负责组织购房对象签订购房合同、收取购房款、办理按揭手续及缴纳税费、开具发票等工作;组织租房对象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开具发票等工作,龙雁组团管委会、区委人才办给予配合。若符合购房条件的分配对象逾期3个月未办理认购签约,符合配租条件的分配对象1个月内未办理租赁签约等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并取消此批次购房、租赁资格。
(五)备案办证
由龙传集团负责组织办理人才房备案、产权证、房屋移交阶段相关手续,并做好相关票据、产权证及房屋移交工作。协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凭配售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完税证明等相关法定资料,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预售许可证办理
按照政府研究、整体筹集房源的方式将“未来城紫阳小区”确定为人才房房源,由龙传集团负责预售许可证办理工作,区住建局配合协调市住建局在办理“未来城紫阳小区”预售许可证时明确作为人才房配售房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二)相关资料的准备
1.由龙传集团牵头,制定人才房选房排序方案,报龙雁组团管委会、区委人才办审定后实施。
2.由龙传集团负责提供总平图、地下车库平面图、户型图、一户一价表等基础资料,优先保障人才车位选购需求。
3.由龙传集团牵头,龙雁组团管委会、区委人才办配合制定并发放人才房配售准购证、配售须知等相关资料。
(三)产权交易
配售人才房的产权和房屋使用权归人才个人所有。根据《龙岩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龙政综〔2020〕13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要求,由龙传集团牵头,龙雁组团管委会配合拟定人才住房配售购房三方补充协议,在人才配售选房前,由龙传集团牵头,组织用人单位、配售对象签订人才住房配售购房三方补充协议,明确购房人才在新罗区服务年限及未满服务年限时退回配售补助的办法。配售人才房的市场商业行为应约定以下事项:
1.龙传集团、用人单位、配售对象签订的三方补充协议中须约定所购人才房产权交易方式并协调市住建、自然资源部门限制其交易行为。
2.人才在我区工作未满7年的,应按实际工作年限折算退还相应配套补助资金;人才在我区工作未满7年且房屋产权登记未满5年的,所购房产不得上市交易。
(四)剩余房源管理
为便于人才房管理,开盘后4个月内未办理认购签约或按揭手续(含配售对象放弃购房资格的房源)的剩余房源,报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
保障措施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解决住房保障问题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关键举措,各参与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全力配合做好人才房配售工作。
1.落实责任。整个配售工作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住建局、人社局、工信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投促中心、龙雁组团管委会、龙传集团等部门共同参与,各级各部门加强配合,全力以赴做好人才房的配售、配租工作,以实际行动来优化新罗区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引才聚才留才环境。
2.资金保障。未来城紫阳小区人才房配售、配租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局落实资金保障并统一拨付给龙传集团依规落实政策兑现。区财政局要确保主动服务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龙传集团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监督,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3.强化考评。未来城紫阳小区人才房配售工作作为区直部门落实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事项,列入区直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具体考评办法由绩效办另行制定,考评结果抄报区委人才办。
4.严肃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人才房配售工作。申报对象及用人单位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人才房配售、配租补助资金的,将收回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次人才房配售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文件由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