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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英才卡”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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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30 15:43:55 | 来源:龙岩好工作人才网 | 已浏览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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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措施》精神,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龙岩市“永定英才卡”(以下简称“人才卡”)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发放,“人才卡”集成人才身份证明、公共服务凭证、各类服务保障等多种功能,持卡人凭卡可在龙岩市永定区行政区域内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惠便利服务。
第二条 “人才卡”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区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体和旅游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定管理部、文旅集团等单位共同参与、协调推进。
第二章 服务对象
第三条 “人才卡”服务对象为按永定区人才认定标准认定的各类人才。特级及 A 类、B 类、C 类、D 类、E 类人才享受“紫金山人才卡”相关服务,“永定英才卡”持卡对象为 G、H 类人才。
第三章 服务内容
第四条 持卡人才的服务内容
1.政务快捷服务:享受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2.交通便捷服务:区内免费乘坐公交车。
3.文化旅游体育服务:在指定电影院观影购票享受优惠价;区公共体育场地人才专享价折扣优惠;区内图书馆免费借阅。
4.酒店住宿服务:入住指定酒店享受政府协议价。
5.医疗保健服务:用人单位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区医院健康体检。
6.金融服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和人才专项贷优惠。
7.人才驿站服务:申请免费使用人才驿站场地举办座谈、沙龙等活动。
第五条 各项服务责任单位
1.政务快捷服务: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交通便捷服务:区交通运输局,龙洲公司永定分公司。
3.文化旅游体育服务:区文体和旅游局,文旅集团。
4.酒店住宿服务:区文体和旅游局、商务局,文旅集团。
5.医疗保健服务:用人单位。
6.金融服务:区国资金融服务中心。
7.人才驿站服务:区人社局。
第四章 使用与保障
第六条 由区委人才办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关单位制作线下服务卡和线上人才身份识别码(二维码)。
第七条 人才卡涉及到的各职能部门应本着“高效、便利、优质”的原则,梳理服务项目内容,进一步细化措施,规范服务流程,对人才信息严格保密,组织和督促相关机构和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为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第八条 人才卡仅限本人使用,有效期三年。期满后符合认定条件的,可继续申请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申请注销原“人才卡”并补办新卡。
第九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持卡人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各项待遇:
1.持卡人违法、违纪、存在欺骗行为和违反规定的;
2.G 类、H 类人才认定资格被撤销的;
3.因个人原因或工作变动不在永定工作的;
4.其他应当予以停止的情形。
第十条 区委人才办、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用人单位应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人才调离工作单位、取消人才认定资格及其他不再具备持卡资格条件的,应限时收回人才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永定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指定范围的,由区委人才办每年更新发布一次。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 2 年后,根据执行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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